​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11-14 11:09:30

根据有关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规定一次性缴费超过3年(含3年)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法律文书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不需要个人提供

参保人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

参保人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可以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没有年龄和时间限制。但是,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接续时,参保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需再到现场办理,通过登录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支付宝、微信、民生山西APP“电子社保卡”专栏,就可申请办理,还可查询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构信息和本人养老保险跨省跨制度转移业务办理进度。对于网上办理有困难的,参保人可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在省内存在多个企业账户办理转移接续时,参保单位或个人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通过民生山西APP即可办理,所有转移数据通过业务系统进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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